赣县区:全力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建设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实现乡村环境洁净清爽,赣县区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担,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农村环境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财力保障工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加油鼓劲”。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落实区乡两级为主、省市补助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投入机制,积极向上争资争项,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区财政足额落实新农村建设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村庄整治建设。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圩镇整治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官网建设运营费用,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资金奖励。
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拓宽金融支持渠道,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给予低息中长期信贷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PPP项目,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二期工程,积极探索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权、特许经营权质押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通过特许经营、PPP、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
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统筹项目推进,通过统筹利用扶贫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各类项目,安排村庄整治类脱贫攻坚项目967个;安排新建公厕92座,改建公厕30座,贫困户及贫困边缘户改厕项目1750户;住房保障及改造提升项目878个;农村饮水项目254个。主动服务,对下达资金进行函告,及时告知资金下达情况。同时,财政部门按照结对联系乡镇开展了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专项核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实际支出类别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指导乡镇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