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多措并举助力建筑陶瓷产业优化升级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陶瓷传统产业发展,促进建筑陶瓷产业优化升级。高安市持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推动高安建筑陶瓷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推动陶瓷企业转型升级。该市为支持陶瓷企业退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并转型升级,以园区陶瓷企业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缴纳的税收为基数,按各企业所纳税收额占比分配36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奖励标准。亩均税收达到3万元的企业,按照奖励标准进行奖励;亩均税收未达到3万元的企业,按实际比例乘以奖励标准的计算方法进行奖励。
二是设立优化升级专项资金。该市筹措2000万元,设立陶瓷产业优化升级专项资金,拟对纳税100万元以上,有成长性;符合陶瓷产业发展方向,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优化升级项目进行扶持。对购置和使用智能设备、建设智能车间,属全市首个投资1亿元、5000万元以上的陶瓷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800万元、500万元;对非首个投资1亿元、5000万元以上的陶瓷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对在开展清洁生产、节能减排、降耗增效、推动绿色制造方面有示范引领作用,且投入达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奖励100万元。
三是鼓励智能工厂建设。对购置智能设备(软件)投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实际购买价格的10%给予补助;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智能制造单元项目,按实际购买价格的15%给予补贴;对500万元以上的智能制造单元项目,按实际购买价格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项目每年补助不超过200万元。智能制造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对获得省级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单位给予50%的购买仪器设备资金支持。(高安市财政局 陈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