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五个“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上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和上饶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建立和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进一步开展对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根据一些部门单位对自己掌管的国有资产的底数和实际情况并非了如指掌。德兴市财政开展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夯实会计统计等报告基础工作。
三是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的素质。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理论学习,不断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培养严谨的工作态度,促使他们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做好固定资产实物保管工作,保证资产账实相符。规范会计核算手续,健立健全固定资产购买、配置、使用、评估、处置等各环节衔接,既分工合作,又维护与管理相分离的监管机制,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考核履行情况。
四是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要进一步细化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完善监管机制,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加快国有企业党组建设工作进程。
五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对现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不断制定完善全面规范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在国有企业监管方面,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新时期改革的要求,理顺干部人事管理。加快企业在重大事项、人员管理、资本运作及预算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要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重点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