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资金保障到位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市财政部门不断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主动开辟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绿色通道,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第一时间将防疫所需资金拨付到位,有力支持了我市防疫工作开展的需要。
一是做到两个确保。注重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按照分级负担、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经费保障政策,并及时拨付疫情防控经费。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财政在保障防疫工作经费的基础上,还按要求对确诊患者和疑似病例所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实行全额补助,确保居民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同时,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市财政部门拨付市疾控中心70万元,市二医院70万元、市人民医院40万元,用于落实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的政策。截至2月4日,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5677.1万元(其中:下达上级补助资金410万元,市、县财政安排拨付资金5267.1万元),为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了坚实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是简化采购程序。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印发《萍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坚持以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对疫情防控所需的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等物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有力确保了急需物资、设备的及时到位。
三是加大库款保障。密切关注所辖县(区)库款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县(区)库款保障的支持力度,将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放在优先位置。截至2月4日,市本级财政已提前调度资金6.4亿元(其中:安源区2.6亿元,湘东区1.8亿元,开发区2亿元)用于充实各县(区)库款,有力保障了各县(区)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需要。
四是加强指导监督。指导各县(区)财政部门做好拨款工作,并每天按时向省财政厅报送财政投入统计报表,及时解答县(区)财政局和市有关单位在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强化资金监管,依法依规合理使用资金,确保防控资金用于与疫情直接相关的方面,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