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不忘初心担使命 抗疫前线有作为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昌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多方筹集资金,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延误患者救治和影响疫情防控。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及其影响的应对工作,稳定经济增长,近期,南昌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创新财政政策措施,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共同出台《南昌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5条政策措施》。
一、深入推进减税降费,税费负担突出一个“减”字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一是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依规进行减免;三是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房租给予免收。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减免部分计入业主个税抵扣。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财政支出着力一个“增”字
一是加强对实体经济扶持,更好发挥南昌市重点企业纾困基金作用,加快设立普惠性转贷基金。对2020年新增的全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在上级财政贴息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贴息25%。对已付费报名参加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而不能参展的,对实际发生的展位费按应展标准予以补助;二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对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企业购置设备扩产能并能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形成生产能力的,按新购设备的20%给予补助。对其所生产的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政府予以兜底采购。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主体改造升级,重点支持网络诊疗、在线办公、在线教育等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热点项目;三是加大促进就业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适当返还其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延长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业务,免收滞纳金。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三、完善工作制度流程,财政管理强化一个“优”字
一是加强市级专项资金统筹力度,调整优化支出方向,削减非急需、非必要的支出,各专项资金切块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予以支持;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绩效的前提下,提前兑付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三是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避免形成新的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