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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累计拨付疫情防治资金10561万元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新余财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财政保障工作,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截至2月14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含中央、省财政补助)共落实防疫资金10561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948万元,市级财政安排3307万元,县区财政安排6306万元,对医疗救治、疫情防控人员补助及统筹医疗物资保障等方面工作,给予强力支持,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与此同时,市财政局专门发文通知各县区,要求统筹用好市财政下达各县区的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优先保障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确保资金准备充足并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市财政局联合有关单位第一时间落实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印发的相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医保、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作用,切实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医护人员权益,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1月28日,市财政局即时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明确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肖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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