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加大支持力度做好疫情期间就业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发展,万年县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的就业工作。
一是加大对企业用工的支持力度。对2020年1月24日至2月29日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按照每吸纳1名劳动者就业给予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已享受一次性稳岗补助的生产企业不重复享受,鼓励县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为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按照每成功推荐1名劳动者就业给予500元的标准发放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从就业资金中列支。
二是加大企业复工和职工返岗的支持力度。对在1月24日至3月5日期间复产复工的入园工业企业和园区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员工上岗人数由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县内每人60元(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每人100元),县外省内每人300元,省外每人500元。
三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大力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线上平台培训完成学时并考核合格后,按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20%支付线上培训补贴。同时扩大生活费补贴范围,对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等4类重点群体,完成线上培训学时并考核合格的,按照5元/学时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四是加大“家门口”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在县内创办企业的每人给予5000元补贴,对在园区企业就近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县财政给予贫困劳动力每人600元交通补助。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对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费的2/3。
五是加大创业孵化平台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各级创业孵化平台的补贴政策,省级、市级、县级孵化基地在疫情防控期间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公共就业服务补助,主要用于企业招工、创业指导、员工培训等就业创业公共服务。
六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已发放的个人担保贷款,受疫情影响的确诊、疑似、无法排除、密切接触集中收治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并继续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未能按时完成展期手续的免于信用惩戒。(方玉华 吴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