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新十条”保障复工复产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日,樟树市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继续做好科学防控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要求,尽快实现复工率、产能恢复率均达百分之百的目标,在继续落实已出台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十条激励措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抗疫情,强化企业复工保障。市政府统一协调采购口罩、红外测温仪和消毒液,提供给有需要的复工复产企业,减缓企业防控物资短缺压力;鼓励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改扩建或新建口罩生产线,将其纳入技术改造补贴范围,在享受省政府疫情防控“20条”技术改造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由市财政按其购买设备实际投资额的5%另行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是稳就业,促进员工有序返岗。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园区企业员工上下班交通需求,组织安排公交车采取“点对点”运输方式,每天免费接送员工上下班。
三是优政策,支持企业扩大产能。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2月1日至6月30日5%的电费;对规上工业企业3月份的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5元补助,单家企业补助不超过30万元;因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2020年2月至4月产生的水费可延期至5月缴交,在此期间不对企业停水、不收取违约金;制定企业财政扶持政策,扶持规上工业企业用于扩大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