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乐安县财政局着力加强政府采购中心内部管理,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一是优化集中采购工作方法和内部操作程序。按照《乐安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采购)项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要求,进一步规范采购文件编制,在竞争性谈判、询价项目采购文件中公布项目预算,创新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方式,实现采购的规模化、集约化管理。
二是坚持招标信息公告和评审专家抽取制度。将所有招标采购公告和中标成交结果上网发布,并在中标成交公告中公布评审专家名单,确保采购信息公开。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性。
三是严格执行采购项目中标分项公示制度。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向全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传达了《乐安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采购)项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文件精神。政府采购办安排人员监督采购项目中标分项公示实施情况,对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采购办立即通知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严格按要求重新公示。
自文件出台以来,该县共实施了政府采购项目36个,需要分项公示项目33个。其中,31个项目按规定进行了分项公示,另外2个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办提示和要求后,采购代理重新进行了分项公示。通过中标分项公示,进一步提高了该县政府采购透明度,有效体现了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