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南康区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筹好、用好、管好扶贫资金,大力支持巩固该区脱贫攻坚成果。
“筹好资金”:严格落实整合政策,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统筹整合扶贫资金。截至目前已统筹整合中央、省、市、区资金共22952.9万元,统筹安排用于符合整合资金支出方向的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加大了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2020年南康区共计安排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20万元,较2019年增加了1826.79万元,增幅达到83.29%。
“用好资金”:精准安排扶贫项目,确保扶贫资金规范使用。要求扶贫项目申报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确保项目实施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所有扶贫项目都必须设立资金绩效目标,科学测算资金需求,对未设定绩效目标的扶贫项目不纳入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从源头上把控扶贫资金去处,在审核扶贫资金项目过程中,将“负面清单”事项及其他不符合扶贫资金使用规定的项目予以坚决剔除,不得纳入年度统筹整合方案,严禁将扶贫资金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等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管好资金”:实行“分片挂点责任制”,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印发《赣州市南康区财政系统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同时成立区财政局脱贫攻坚挂牌督战领导小组,实行脱贫攻坚局领导分片、科室对接乡镇挂点责任制。局挂牌督战领导小组每月围绕上级检查发现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等问题制定督战业务指导工作清单,各科室深入一线到各挂点乡镇、部门,现场指导乡镇、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管理业务工作,确保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效益。(郭嘉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