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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持续加大投入促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到“五个率先”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宜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持续加大投入,促进宜春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到“五个率先”,为构建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重点打赢蓝天保卫战,率先完成了中心城区街道(乡镇)空气站建设。宜春市率先在江西省完成了中心城区街道(乡镇)空气站建设,对中心城区及周边19个街道(乡镇)进行量化考核,压实街道(乡镇)网格化监督管理责任。市财政安排3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居前和改善进位的街道(乡镇)进行奖励,并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和改善退位的予以倒扣处罚。2019年宜春市财政共兑现奖惩资金278.74万元。2019年宜春市财政下达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141万元,截至目前宜春市已建成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31套。2020年市财政安排了30万元宣传经费,支持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率先实施市内跨县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宜春市紧扣“水十条”的目标任务要求,重点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在江西省率先实施市内跨县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2018年-2020年累计获得省级奖补资金合计1.38亿元。积极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宜春市成功入选第三批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雷河流域整治一次性获得3亿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
  三是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率先印发了地下水污染防治方案。宜春市财政及时足额拨付收到的中央水污染(地下水)防治资金1946.39万元,大力支持保障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估,促进地下水环境保护和污染修复。推动丰城市围里市场地下水修复项目94万元和丰城市煤矿废弃矿井封井回填项目46万元合计140万元列入国家试点范围,宜春市是全省唯一一个获得国家试点的设区市。
  四是严格管控重金属排放指标,率先出台《宜春市重金属排放总量指标管控措施》。宜春市财政安排重金属减排技术服务经费50万元。生态环境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通过技术方法对宜春市重金属总量进行全力挖掘,把生态环境部之前未核定的企业重金属量,通过技术方法争取生态环境部认可。
  五、补齐短板构建环境监测网络,率先实施第四方监管模式。宜春市率先在江西省引进污染源在线管家技术服务,市财政安排了158万元经费,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在省控195家的基础上,全市435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控并联网,不仅统一了第三方运维,还在全省率先实施第四方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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