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落实贫困群众提标提补政策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切实保障疫情期间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吉安县财政部门主动作为,积极落实好贫困群众各项提标提补政策。
一是资金安排到位。县财政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在统筹安排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对提标提补所需资金足额兜底保障,共落实贫困群众提标提补资金1800余万元。
二是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补助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城乡低保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均提高40元;农村集中、分散特困供养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月615元;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及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15元;吉安县财政城乡全自理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70元发放;统一城乡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三是资金发放到位。除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贴提标资金拨付到供养机构外,其他提标补贴资金全部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确保贫困群众及时得到补贴资金。截至目前,各项提标提补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其中:发放今年1-5月农村低保提标资金400万元;发放今年1-5月城市低保提标资金108万元;发放今年1-6月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提标提补资金134万元;发放今年1-6月城乡特困供养全自理人员护理补贴48万元;发放今年1-5月农村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资金90万元。(田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