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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动出台文件,促进养老服务政策完善。为推动形成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合理使用好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赣州市财政局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市级层面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赣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赣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在支持机构养老、居家和社区养老等农村养老服务方面基本上形成了较为完备且有效管用的政策体系,促进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更强、覆盖面更广、成效更明显。
二、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赣州市财政积极统筹财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不断加大养老服务资金投入力度。一是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2020年市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给予的补助。二是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新增安排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资金5000万元,专项支持包括“孝老食堂”建设在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是保障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2020年上半年各级财政统筹资金9.47亿元,为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103万余名人员发放每人每月不少于105元的基础养老金;四是继续支持各县(市、区)村(居)委会干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县财政2020年统筹预算安排资金1.05亿元,解决村(居)委会干部后顾之忧。
三、开展工作调研,实地了解情况。为掌握全市各地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多次赴有关县(市、区)农村开展养老服务调研工作,详细了解农村养老服务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运行管理、财政补助、存在问题等,认真听取基层财政、民政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为推动该市出台农村互助养老等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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