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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扎实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一是扎牢兜底保障网。在3月底前完成了提标提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人均补差标准分别提高到725元/月和450元/月;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943元/月;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经费分别按照每月1200元和300元发放;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今年以来共发放13505人73.3万元;提高了乡镇临时救助审批额度,下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274万元,保障不同类型的城镇困难群众的生活达到不愁吃、不愁穿。

二是扎实推进“三保障”。教育有保障: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和教育救助,对识别的城镇贫困学生377人全部落实了教育资助政策。医疗有保障:拨付资金104.38万元为全区1933名城镇贫困群众代缴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投保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贫困人口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实现了参保全覆盖。同时将城镇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四道医疗保障线”救助范围,落实了城镇贫困人口区内定点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住房有保障:经审查40户城镇贫困群众中有37户符合该区租赁补贴申请发放条件,在去年底将租房补贴发放到位。

三是落实基本养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城镇贫困群众1294人,按照每人每年政府代缴100元养老保险。

四是加大就业扶持。通过摸底调查筛选出有意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城镇脱贫解困人员,安排有劳动能力且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脱贫解困人员在城区没有物业的生活小区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的工作。对外出务工满3个月以上的城镇脱贫解困人员给予300-600元的交通补贴;对在园区企业就业和在生产加工型实体(车间)务工的城镇贫困群众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城镇贫困群众可享受200元每月的务工补贴。今年已扶持70人发放补贴资金3.25万元。(朱线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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