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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强化扶贫资金监管 提高扶贫实效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确保在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用的同时保证资金安全,芦溪县财政局多措并举筑牢扶贫资金监管体系,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脱贫攻坚决战任务。


一是稳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积极推进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各项工作。连续3年,芦溪县获得脱贫资金绩效奖励和统筹整合奖励“双先进”,今年获得奖励资金300万元,积极争取市级扶贫资金109万元,已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为更好发挥涉农资金效用,芦溪县通过“联渠引水”,化零钱为整钱,构建起“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财政投入新格局。


二是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先后出台《芦溪县财政局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芦溪县财政局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芦溪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暂行)》等多个文件,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三是持续推进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充分利用财政数据平台对数据归集、整理、分析和预警功能,将各级财政部门下达的2020年预算指标、县本级预算指标和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录入到监控平台,随时掌握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流向等情况。


四是扎实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制定《芦溪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暂行)》,防止资金“趴窝”“挪窝”,减少资金结余和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逐步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扶贫资金安排相挂钩机制。已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19年产业扶贫“四个千亩”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五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严格控制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加大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用于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部门(单位)、乡镇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开展重点督导,并督促企业、合作社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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