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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五位一体”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一是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上半年印发了《宜春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评审管理办法》,授权市财政出台了《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评审标准及相关管理暂行规定》,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面开展提供了制度支撑。下半年,又部署开展了市级政府投资重大投资项目特别是“六大工程项目”财审专项清理工作。9月3日召开了市级政府性投资在建项目财审清理情况专题会议,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进一步部署,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就项目送审、问题整改、补短板制度出台等三项清单对相关单位进行了督办。


二是财政部门精心履职。评审中心全体干部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紧紧围绕“做好政府投资评审工作,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目标,以规范评审管理、强化评审监督为重点,较好完成了评审任务。2020年1~11月,评审中心共审结项目508个,送审金额192.07亿元,审定金额156.12亿元,核减金额35.95亿元,核减率为18.7%。


三是职能部门加强协作。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价款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增量工程在实施之前,由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进行研究,对工程增量是否实施及增量的具体内容予以明确。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参与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有效减少了工程变更的随意性,提高了政府性资金管理水平。


四是建设单位压实主体责任。根据市政府预、决算评审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决算项目均由项目建设单位初审,评审中心对起评标准以上项目进行复审,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对工程管理尤其是造价控制的主体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签证、货物进场数量及质量验收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管理。


五是中介机构秉公评审。在坚持中介机构依法依规独立开展评审,并对评审结果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基础上,通过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行为监管、争议调解、绩效考核等方式,全面加强对中介机构受托评审业务管理,促使中介机构提高业务能力,提升质量水平,依法依规秉公评审。对中介机构管理,实现了能者上、庸者下、直至淘汰的良性循环。年内有2家机构暂停了受托业务,有3家机构终止了委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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