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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关举措,2020年该市农林水支出17.9亿元,比上年增长4.082亿元,增长30%。
一是优先保障“三农”投入。在本级财政并不宽裕的情况下,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全力保障乡村振兴资金需求。
二是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加快补上“三农”发展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将农林水支出列入乡镇(街办)财政工作考核内容。该市将乡镇农林水支出纳入2020年市级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范畴,要求各乡镇(街道)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同时规范预算科目使用,确保农林水支出应列尽列。
四是加强农林水支出日常调度。通过会议、微信等方式全年不定期督促涉农资金使用单位加快项目的筛选及实施进度,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将各级涉农资金尽快形成实际支出。(陈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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