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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以“三措”促“三力”,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保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近日,宜春市财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出台了《宜春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办法(试行)》,财政部门聚焦职能作用,通过采取三项举措,着力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干事动力与激情,进一步夯实城市基层党建基础,提升基层管理服务水平。

 

一、提高薪酬待遇,激发干事动力。一方面,保证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的薪酬不低于本县市区新录用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公务员转正定级后的一级科员工资水平(基本工资和规范津贴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本县市区副科级干部的工资水平确定薪酬标准。其他社区工作者探索“阶梯式”薪酬模式。另一方面,按规定为社区工作者办理五险一金,保障社区工作者带薪年休假、继续教育、健康体检、工会福利、高温津贴等待遇,切实提高我市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

 

二、强化激励政策,提升队伍实力。加大对优秀社区工作者宣传表彰力度,每年宣传一批优秀社区工作者,营造重视、关心、支持社区工作者的良好氛围;鼓励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相关职业水平考试,逐步实现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对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证书的,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1500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50元、260元的社会工作职业津贴;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荣誉奖项的社区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组织申报及时奖励。

 

三、落实经费保障,增强服务能力。要求每个社区工作经费不少于5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袁州区、“三区”所辖社区不少于10万元,其他县(市)每个社区不少于5万元,保障社区有必要的办公服务场所、社区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等,确保“有钱办事,有人管事”,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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