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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全监管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管理和监督,开展“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微腐败”治理。根据上高县县委要求,上高县财政局开展“2021年清廉上高建设--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全监管工作”。


建章立制。县财政局与县农业农村工作局一同制定了《上高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调研实情。县财政局深入若干个乡镇开展了调研工作,调研对象为: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工作分管领导、财政和经管业务负责人;调研内容为:了解《上高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征求乡镇对农村基层“微腐败”治理意见。


部门协作。横向对接该县农业农村工作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民政局等责任单位。召开了“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全监管工作”协调会,参会人员为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会上,各单位谈了自己的工作计划,并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全监管”工作群。


制定方案。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全监管实施方案》,明确各责任单位的具体工作举措、完成时限、分管领导、责任人。并于年底向县委书面报告工作完成情况。(聂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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