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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九江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目标,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省级资金支持等方式,强保障、强监管、强示范,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着力建成布局合理、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的农村公路网络,建立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当好先行。
一是强保障,优投入。将“四好农村路”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予以优先保障,年初纳入预算安排。明确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县道省级改造项目每公里补助10万元,乡道双车道改造和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窄路面公路拓宽改造项目每公里补助5万元,通自然村外接公路项目每公里补助2万元,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每公里补助2万元,建立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2018年以来,市级财政累计安排“四好农村路”补助资金2.9亿元,截至目前实际拨付补助资金1.8亿元,较好了保障了工作开展。截至2020年底,全市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村道)总里程达21509.92公里,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89.6%,其中县道2421.67 公里、乡道5162.72 公里、村道13925.53 公里,全市179 个乡镇、1742 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实现了乡乡公路联网、村村通水泥路的目标。
二是强监管,提效益。加强项目公开,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要求各县市区及项目实施单位主动公开项目概况、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进度等关键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九江市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作用,运用大数据加强“四好农村路”资金监管。树立“花钱必问效 无效必问责”理念,加强绩效管理评价,强化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加大监督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市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并作为评选“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乡(镇)的主要依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市“四好农村路”财政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促进农村公路建设。
三是强示范,抓带动。大力推进国家、省级和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市财政安排“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补助资金,给予省、市级示范县创建成功的县区分别奖励50万元,激发各县区建好“四好农村路”的积极性。2018年以来,全市共有武宁县、湖口县、瑞昌市分别获得省、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命名表彰,市财政兑现各县奖励资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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