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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打好政府采购政策“组合拳” 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更好发挥政府采购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切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护航中小企业发展,九江市财政局紧紧围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采取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给予中小企业价格优惠、免收或降低保证金、清理违规收费、推行“政府采购贷”等多项举措,全面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强化预留份额管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他采购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包括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采购人要求联合体参加或要求供应商分包等。2018年至今,全市共完成政府采购额185.2亿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150.65亿元。


二是免收或降低保证金。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投证金或降低缴纳保证金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应免收投标保证金,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确因项目需要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降低为不超过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的1%,因项目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对中小企业收取比例降低为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提高了中小企业资金利用率,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是清理违规收费。印发《关于严禁政府采购领域违规收费的通知》,明确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标书费、资料费、报名费等费用,任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要求供应商到现场交费获取采购文件,自2021年6月1日起应免费提供采购文件网上下载和报名服务。同时,各采购代理机构自2019年4月1日以后收取的违规费用,必须清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采购领域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截至目前,涉及违规收费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15家,项目3306个,供应商12465家,应退违规收费金额3136800元,已清退2853200元,清退率达到91%。


四是推广“政府采购贷”。印发《九江市本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办法(试行)》,通过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与金融资源有机结合,为中小企业搭建融资平台。加大“政采贷”推广力度,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告知供应商“政采贷”信用融资相关政策,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积极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服务,向有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培训讲解,免费发放《政府采购政策汇编》,帮助熟悉政府采购政策。


五是细化价格扣除规定。采购执行过程切实惠及中小企业,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在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报价6%-10%(工程项目为 3%-5%)的价格扣除。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内容庞杂的项目要求合理划分标段,有利于中小企业参与,不得故意排斥阻挠;不适宜中小企业单独参与的复杂项目,允许和鼓励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以其他合作方式参与。


六是定期清理违规规定。印发《九江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九江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定期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坚决制止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不平等条款业设置,对内资外资企业区别对待。除小额零星采购,不允许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不允许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不允许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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