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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着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赣州市财政局严格落实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全面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着力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多举措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财政建设。


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健全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加强政府预算统筹协调,坚持“过紧日子”,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保障民生实事顺利实施,加强直达资金实施动态监控,确保直达资金精准快速惠企利民。着力推进税制改革,配合国家推进税收立法,上半年,开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实施准备调研工作,对江西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建言献策,推进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强化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印发《学习计划》,通过会议学习、法律讲座、活动竞赛等方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财政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2021年上半年,共召开党组会18次,涉及学习议题59个,党组中心组共安排集中学习7次;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系列活动8次,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1次。


动态管理财政行政权力清单。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梳理市级财政部门行政权力11项,指导县级部门按要求认领已下放的行政权力,与财政政务服务事项完成映射匹配,配合做好江西省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工作,严格在清单之内依法运行财政行政权力,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全面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效果。规范财政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完善受理审查、调查核实、处理决定、送达、公告、归档等全流程内部工作规范,积极配合做好2021年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梳理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17件。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2021年上半年,按规定程序对该局拟定的涉及政府采购领域的政策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处罚、民法典、长江流域保护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清理4次,废止涉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规范性文件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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