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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县:四措并举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进一步创新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万年县财政局四措并举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提升政府采购服务。


一是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采购服务,胜利全面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


二是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合理选择确定采购方式和代理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到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强化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方式严格把关、审核,提出采购方式建议。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坚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年县门户网媒体上发布,做到采购法规、需求信息、评标方法和标准、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采购记录、质(投)处理结果、采购信息发布“八个公正透明”,提高采购效率,遏制腐败问题发生。


三是加强对政府采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核单位采购执行计划,认真审核单位报批的政府采购方式,对确需变更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和进口类产品,严格按照有关变更程序和审批程序办理。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要求退出我县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加大对参与招标供应商的监管力度,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禁止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参与采购供应商的监管,防止采购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四是加强对评标专家及代理机构检查力度。按照省财政厅的部署及市财政局的要求,根据县纪监委一体推进“三不”工作要求。组织了对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十三种不认真履职行为和代理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三名评标专家存在同系统评标,有影响公正的嫌疑,理应回避,给予口头警告。(吴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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