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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南昌市财政局紧扣上级部署,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将普法工作贯穿到财政工作各个环节,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有效提高财政队伍的法治素养与全社会的财政法律意识,为财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持。日前,南昌市财政局获评“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普法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根据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对口服务预算单位的法律需求,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二是全面落实工作计划。印发了市财政局“七五”“八五”普法工作规划作为全市财政系统普法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落实,年末有总结,形成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三是足额安排工作经费。市本级每年按常住人口不低于0.6元的标准安排普法经费,“十三五”期间共安排普法经费约1600余万元,用于全市各项普法工作开支。
二、强化法治培训,督促依法理财
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不断推进财政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机制规范化,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抓好普法教育。定期组织财政法治工作培训会、“财政法治大讲堂”,组织开展宪法宣誓、观看法治教育影片,多种工作方式相结合深度营造法治氛围;组织参加分类学法考试、扫黑除恶法律知识考试、“五法”知识竞赛、等考试活动,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主动性。三是加强考核监督。制定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将县(区)财政局的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市财政对县区财政年度考核目标,每年进行法治工作考核,确保计划有落实,工作有成果。
三、强化法治宣传,注重普法实效
一是营造法治氛围。通过设立法治宣传专栏、送法进社区、进单位、进乡村等多种宣传方式,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广泛宣传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法治宣传氛围。二是开展法治活动。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为载体,通过多种方式,使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干部职工能够及时掌握宪法知识,自觉崇尚、遵守、维护和运用宪法。我局制作的“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我与宪法微视频获得南昌市第三届普法微电影微视频大赛暨“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优秀奖。三是普及法律法规。在服务单位、服务群众的过程中立足财政特色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江西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专业法规,提高公民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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