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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宜春市财政局坚决扛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压紧压实责任,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持。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更大力度支持,截至1-7月共争取资金4.93亿元,同比增长3.57%。另一方面,在本级财力非常紧张情况下,市财政进一步向巩固衔接工作倾斜支持,预算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0.52亿元,同比增长5%。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为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印发《宜春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并对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加强项目预付款的管理和加强完工项目结算支付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该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乡村振兴局举办专题培训班,重点解读《江西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举办全市财政衔接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线上培训班,重点解读编制与审核绩效目标以及开展绩效评价的方法举措。
四是加快支出进度。督促县市区加快项目实施,及时拨付资金,每周、每月定期通报衔接资金使用情况,截至6月底全市衔接资金支出进度63.91%,超过省绩效考核50%比例要求。
五是开展绩效评价。采取聘请第三方机构的方式对县市区财政衔接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资金保障、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成效和扶贫资产管理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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