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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精选兴村人才,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年来,新建区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结合实际情况,始终坚持“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的理念,大力引入高素质人才,不断推进人才工作与乡村振兴、乡村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以人才振兴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大力培育本土农人能手。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培育致富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年轻当家人三类人才,推动乡村振兴。通过加大培训力度,项目资金扶持,技术指导等措施,培植一批产业大户,使他们起到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同时加大对优秀年轻党员的培养力度,从大中专毕业回乡、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青年以及致富带头人中推选优秀年轻党员,安排在村党支部、村委会、产业协会中担任职务或承担一些急难险重工作,提升“领头雁”能力。 


二是引进优秀人才下沉一线。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不断推进人才工作与乡村振兴、县乡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以人才振兴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2021年起,计划用3年时间,全区选聘157名大学生基层专干,其中乡村振兴专干岗123名、社区治理专干岗34名,确保实现全区行政村、社区大学生基层专干全覆盖,进一步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对于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基层专干,区本级财政按照每人6.5万元∕年的标准补助各乡村(社区),专项用于大学生基层专干薪酬所需经费,为乡村干部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增强队伍活力提升队伍素质。


三是严格落实人才奖励机制。2021年区财政投入各类人才工作资金365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优秀人才激励、教育激励、青年人才就业生活补贴、人才项目、南昌“人才10条”政策奖励补贴等人才培养,充分调动优秀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对符合南昌“人才10条”政策的大学生基层专干,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解决外来人才的后顾之忧,全心全意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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