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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安市财政局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推动预算管理科学规范高效、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高安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推动全面建成具有江西特色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及“有评估、有目标、有监控、有评价、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牢固树立“政府花钱,讲求绩效”的绩效理念,推动“花钱必问效,无效问必责”的绩效管理制度进入新阶段,按下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快进键”。
一是全面监控,保障绩效管理扩围。2022年高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对接预算一体化系统,所有资金均需在一体化系统编制项目库绩效目标,并与预算需求同步申报。同时要求市级财政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项目)、新增500万元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年度预算增幅达到30%或增加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延续执行三年以上的项目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防止“拍脑袋决策”,保障财政资金高效运行。今年选取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10个单位的部门整体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和管理的转移支付资金开展“双监控”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二是财政评价,促进绩效评价提质。以预算一体化系统为依托,对全市各预算单位的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多重监控和多次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并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每年在开展部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重点选取预算金额大、社会关注高、代表性较强的重点支出政策和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多角度绩效重点分析,衡量财政支出的实际支出和效益,并提出调整资金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建议供单位参考。今年对2021年新农村建设资金等17个项目共涉及9.85亿元资金开展财政重点评价,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结果应用,推动财政资金增效。结合“单位自评+部门评价+财政评价”的绩效评价结果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项目单位,并督促单位对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且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将财政重点评价报告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财政部门将部门自评结果和财政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人大将评价结果作为审核批复部门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切实将“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落到实处,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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