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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五举措推进乡村振兴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宜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全市“农业稳、产业兴、民生实、农民富、乡村美、安全牢”的工作目标,立足财政职能,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资金管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 


一、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一是稳定粮食生产。落实耕地地力补贴和一次性种粮补贴政策,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分别发放耕地地力补贴7.43亿元、一次性种粮补贴2.83亿元,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20.59万亩以上,有力促进粮食生产。二是发展特色农业。2022年市财政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7500万元,重点围绕以富硒绿色有机为特色,宜春大米、富硒竹笋、富硒禽蛋、中药材、油茶产业为支撑,多种经营多种业态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大投入力度,促进乡村产业基础更加稳固,产销衔接更加顺畅,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发展活力持续增强。三是创建农业示范园区。帮助高安市成功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试点建设,获得专项资金3000万元,帮助上高县成功申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获得专项资金600万元。四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统筹安排中央、省和市衔接资金5.3亿元,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要求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资金的占比要达到规定的比例,且每年用于产业的中央衔接资金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比例,逐步提高省、市和县三级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发展比例。


二、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一是有序推进村庄整治。围绕“七整一管护”等重点内容,2022年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2.1亿元,用于支持全市1600个新农村建设项目,截至目前,累计完成2.88万个村点整治建设,一半以上的县市实现全覆盖。争取中央和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685万元,在全市选择11个村建设美丽乡村,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宜春示范样板。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641万元,支持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二是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充分考虑地域环境、风俗习惯和群众意愿,有序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做到有需必改、应改尽改。2022年统筹安排中央资金2173万元,用于农村户厕改造。市财政安排“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480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三年推动全市新建农村公厕2000座。三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全省率先编印《宜春市镇(乡)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累计投入治理资金6亿多元,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600余座,配套建设污水管网630公里,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2万余吨。四是加强建后长效管护。市财政每年预算按照每个村1万元的标准安排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资金,2022年拨付全市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资金2194万元。


三、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方面,2022年争取中央和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1200万元,支持30个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另一方面,市财政从2018年起每年安排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500万元,2022年下达扶持壮大村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25个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自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86亿元,支持488个村发展村级级集体经济。


四、强化财政激励奖励


一是规范农村建设激励奖励。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助推乡村振兴“十个一”“八个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财政2022年预算安排规范农村建设资金1000万元,进行以奖代补,奖励3个县(市、区)、每个100万元,10个乡镇、每个50万元,40个行政村或较大自然村、每个5万元,规范全市农村建设。二是美丽宜居试点激励奖励。2022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美丽宜居试点奖补资金515万元,对获评全省美丽宜居示范县和市级评选的35个秀美示范乡镇、100个秀美示范村庄分别给予120万元、5万元和1万元奖励。


五、加强资金绩效管理


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并随资金预算同步下达。实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双监控”。对照绩效目标,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调度和督促各地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项目评审和预算执行,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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