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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创新财政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快享”监管工作机制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今年以来,宜春市财政局严格落实“三拼三促”工作要求,积极对标国务院激励督查直达资金管理先进对象四川省绵阳市,建立市政府领导挂帅、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齐抓共管的直达资金监管工作推进机制,发挥直达资金助力“六稳”“六保”重要作用,确保直达资金快速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创新部门和市县联动机制,确保高位推动责任落实。提请市政府成立宜春市直达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县(市、区)分管财政工作的常务副县(市、区)长为成员,负责直达资金监管工作的总体指导。直达资金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负责组织、督促直达资金监管工作具体实施,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同时建立工作联系人制度,由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业务工作联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沟通联系和督促落实。


二是创新“5+2”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动态监控及时纠偏。在全市实行直达资金运行管理“5+2”工作推进机制,“5”即实行“日提醒纠偏、周调度督导、月分析通报、季核查问责、年考核激励”;“2”即“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三是创新直达资金规范使用监督机制,确保“惠企利民快享”。一方面规范时间要求。明确直达资金下达、拨付限时要求,促进资金及早使用发挥效益。设区市财政部门接到省级预算指标文件后6日内将资金分配下达至县级。市县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指标分配下达速度,对分配至本级的直达资金,在收到上级指标文件或预通知后30日内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另一方面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时在一体化系统中确认支付关联至监控系统,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不得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确保直达资金支出的真实、有效,进一步提高直达资金支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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