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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年来,新余市扎实开展“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医防融合,不断简化工作流程,完善便民措施,切实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落到实处,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惠及高血压患者19.02万人次,政策范围内费用788.57万元,基金支出480.4万元;惠及糖尿病患者10.48万人次,政策范围内费用952.3万元,基金支出556.6万元。


一是推进医防融合,提升健康管理水平。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摸清查明服务辖区范围内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人群,及时掌握“两病”患者门诊治疗情况。在各乡镇卫生院统一设立医防融合门诊室,综合开展基本医疗、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等服务。“两病”患者到医防融合门诊就诊,可直接享受“两病”诊疗、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履约等服务。医生对就诊的患者进行前期体检、诊断和干预,筛查出“两病”患者,并为“两病”人群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提供综合医防服务,提高“两病”患者的健康水平,深受群众欢迎。目前,新余市“两病”规范化管理人员共计8.34万人,其中高血压6.49万人、糖尿病1.85万人。


二是实行免申即享,确保“两病”人群全覆盖。全面取消“两病”患者资格申请和审核,实现医保部门待遇享受人员信息库与卫健部门规范化管理人员信息库对接共享、动态更新,“两病”规范化管理与门诊用药保障一体化建档备案、享受待遇。将已经纳入规范化管理的“两病”患者直接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对初次就诊的“两病”患者经基层医疗机构按诊疗规范确诊后,可直接登记建档,录入信息系统,享受“两病”待遇;通过家庭医生进行慢性病筛查,对筛查出的“两病”患者及时纳入规范化管理。目前,全市“两病”政策覆盖人群共10.25万人,其中高血压患者7.27万人、糖尿病患者2.98万人。


三是做好政策衔接,确保“两病”待遇落到实处。全面打通“两病”门诊用药专项、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政策壁垒,实现“两病”门诊待遇政策无缝衔接。对尚未确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需要采取药物控制的“两病”患者门诊发生的药品费用,直接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高血压400元、糖尿病500元;“两病”患者门诊其他医疗费用和超过“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享受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对已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享受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政策待遇。


四是落实便民举措,打通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借助新余市基层卫生平台,将医保结算网络延伸至乡村,全市范围内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所)均可进行医保即时结算,实现医保结算“村村通”,“两病”患者足不出村就可看病就医;积极推动医药分开,参保“两病”患者可凭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正规处方和挂号凭证到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购药并直接结算;实施“长处方”管理,对病情和治疗方案基本稳定的“两病”患者,可遵医嘱一次开具不超过12周的相关药品。


五是增强药品配备,确保“两病”药品开得出用得上。发挥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牵头医院的作用,完善统一的药品采购、供应和配送使用管理机制,保障“两病”门诊药品开得出、用得上。各级医保、卫健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病”常用药品采购进行动态监测,推进国家、省级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执行,引导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切实降低群众就医用药负担,共享改革红利。 


六是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医保基金使用安全。严禁重复配药、超量配药等违规行为,杜绝超范围用药等不规范诊疗行为。坚决打击贩卖“两病”医保药品等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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