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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宜春市财政局扎实开展单位绩效自评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统筹部署。下发《关于市级部门开展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布置预算单位对上一年度部门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优先选取重点项目、随机选取一般性项目,以及分年度分重点滚动安排等方式,至少选择一个上年度项目开展部门评价,并在规定时间通过江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报。
二是明确主体,压实责任。预算单位按照“谁支出、谁负责”“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明确各预算单位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责任主体,主管部门为部门评价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责任主体,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规范性、及时性负责。同时要求各预算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硬化绩效责任约束,将责任层层压实至预算部门的具体岗位和责任人,提高预算单位绩效责任意识。
三是严格审核,把控质量。为进一步提高预算单位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市财政局明确审核流程,提高审核要求,定时督促工作完成进度。后期还将选取部分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及时发现自评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强化自评结果应用。 (黄苇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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