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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丰城市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9.5万元,用于补助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对象140户,其中新建42户,“交钥匙”工程67户,修缮加固29户,房屋置换2户。
该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发放2023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主要包括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群体。
据悉,该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补助标准为:危房改造新建房屋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补助2.2万元;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每户补助2万元。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具有残疾人身份的残疾人家庭,每户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2000元标准增加安排补助资金。危房改造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5000元。对“交钥匙”工程的,1-2人户不超过40平方米,每户补助4.2万元;3人户不超过50平方米、3人以上户不超过60平方米,每户补助5.2万元。(徐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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