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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五个严格”进一步规范公务卡消费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硬化公务卡制度约束,上犹县财政局积极践行财政管理职能,扎实履行职责,有效遏制了公务消费不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呆卡”、“持卡不用”等违规现象发生。


一是严格加强公务卡管理。要求各预算单位已办理取得公务卡的人员及时激活,防止出现“空白点”、“睡眠卡”。公务卡的管理和还款等业务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为支撑,公务卡申办完成后,预算单位要核实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新增、注销公务卡或涉及公务卡的相关信息变动时,应及时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公务卡管理”系统中进行维护。本单位职工因工作原因离开单位的,及时通知发卡银行办理注销手续,并报县财政局备案。


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公务消费支出应优先选择在有刷卡条件的商家进行消费,结算公务卡强制消费项目,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对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以外的其他公务支出项目,鼓励和提倡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结算,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提高公务卡使用频率。


三是严格审核公务卡结算报销。各预算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公务卡报销结算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公务卡报销事项的审核,单位财务人员要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公务卡管理查询确认公务卡消费金额,核实发票、消费清单等单据与公务卡消费信息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方可予以报销。线下、线上交易均要提供消费凭条,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POS机消费凭条、正式税务发票以及加盖销售单位印章的商品明细清单是公务消费报账的必要依据,均作为会计原始凭证管理。


四是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和额度。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提取和使用现金,建立使用现金事前领导核准制度。鉴于公务卡具有透支功能,预算单位原则上不得办理资金预借业务,严禁转账给个人再提取现金用于单位支出。


五是严格进行督导建立通报机制。建立健全各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督导通报制度,结合预算单位公务卡消费支出及现金提取动态监控情况,对各预算单位情况公务卡办理、使用等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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