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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四举措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赣县区坚持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抓好农村工作、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一项重大任务,着力拓宽渠道,全面推广资源盘活、资源开发、统租参股、服务创收、异地置业等多种村集体经济发展途径。积极推进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了上级补助资金的撬动作用,为村集体经济持续增收注入源头活水,不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一是盘活资产助增收。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赣县区持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将各级财政及扶贫项目投入在农村形成的资产按程序移交给村集体管理,政府投资建设的蔬菜大棚、养殖基地、光伏电站、扶贫车间等由村集体持有,并通过发包、租赁、合作等方式,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全区182个村都建有发电容量100千瓦以上的光伏电站,每年为村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6万元以上。


二是发展产业助增收。赣县区结合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积极参与产业发展,通过产业发展助推村集体经济增收。为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各村引导加快流转土地,组织统一翻耕、集中育秧、机插机收等服务,南塘镇劳田村成立粮食生产服务队,为种粮农民提供机耕机插机防机收烘干全程机械化服务,2021年以来为村集体经济创收16万元。赣县区建成全市最大湖羊养殖基地,年出栏湖羊5万头以上,全国首个湖羊产业“科技小院”落户三溪。阳埠腐竹、长洛蜂蜜、沙地板鸭、韩坊烟叶、田村黄元米果等特色产业蓬勃发展。


三是抱团联合助增收。对于边远村、薄弱村经济发展难的问题,赣县区探索跨村、跨乡镇联合发展模式,形成“抱团取暖”“强弱互补”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格局。茅店镇大龙村、黄洞村通过资金入股茅店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每年获得5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分红收入。湖江镇引导全镇22个村,每个村出资5万元入股洲坪村“蜜月岛”民宿开发,推行抱团发展,民宿建成后,每村可获得持续稳定的分红收入。


四是项目带动助增收。2019年以来,赣县区持续获得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支持,四年共有107个村得到项目资金扶持,总资金535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切实解决了一些基层想办难办的大事要事。梅林镇上庙村充分挖掘地处城区交通便利的优势,利用项目资金,投资50万元在村集体预留地上建设停车场项目,通过场地租赁,每月租金1.2万元,项目年收益率达28.8%。(钟晓东、廖芬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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