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索格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南大道2111号世茂APM写字楼3-5号楼C2-406室
为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待遇,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稳定和强化村“两委”干部队伍,赣县区围绕“三个方面”,提高村干部待遇报酬,健全村干部报酬保障机制。
一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落实“基本报酬+绩效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结构性岗位补贴长效机制,让村干部报酬从“次收入”变为“主收入”,干事创业既有劲头又有奔头,从而“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解决“留不住”的问题。
二加大激励措施,促进村干部担当干事。以基本报酬为基础,将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长奖励村干部。以不超过本村年度新增经营性收入部分的20%作为基础奖金,每人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含等于)本人基本报酬的1/3或不超过(含等于)四个月基本报酬,由乡镇党委、政府审批并统筹安排,每年发放一次。
三完善村干部养老保险体系。在全面落实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区级财政根据不低于当地企业职工最低缴费工资的16%给予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构建村干部养老新体系。(钟晓东、廖芬连)
上一篇:南昌市:做好资金保障 确保安全
下一篇:宜春市:“五个坚持”推动财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