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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三举措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赣财乡振字〔2023〕号)文件精神,丰城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三举措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


一是制定自查方案,明确自查内容和范围。丰城市下发了《关于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细化了自查内容,自查内容主要包括:资金用途是否合理合规、资金下达拨付是否有序合规、项目部实施管理是否到位、项目持续运营情况。同时明确了自查范围和实施步骤。


二是召开自查会议,明确自查任务和责任。召开了由33个乡镇(街道)镇长及分管项目的领导、相关9个行业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自查布置会,会上对相关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强调和解读,明确了相关自查要求和任务时间节点。自查自纠范围主要包括2021-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关注财政衔接资金支持的帮扶产业项目。开展衔接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衔接资金日常管理的重要举措。对自查工作中不认真、走过场、不按时间要求报送以及拒绝接受检查的,给予典型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开展自查复核,确保自查质量。丰城市2021-2022年145个衔接资金项目全部进行了自查,涉及资金1.86亿元。丰城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联合组成了三个小组,对丰城市2021-2022年的68个产业项目进行了复核。(龚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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