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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大力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贷”动创业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新余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促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切实减轻创业者和企业负担。2023年1-3月,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亿元,同比增长117.7%;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51.7%。其中,扶持个人创业1.7亿元,扶持小微企业0.7亿元。直接扶持个人创业1057人次,带动就业6186人次。到期贷款回收率达到99.9%。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创业。为进一步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使创业者更好地享受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县财政和就业服务机构不定期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创业担保贷款相关知识,发放个人创业贷款政策宣传单。 


二是加强目标考核,强化服务工作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对促进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分月进行考核,严格按照工作进度、抓好工作落实,防止工作推诿、办事拖沓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简化审核报批手续。市财政部门和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工作指导,熟悉业务经办流程与规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报资料由社区做出初步意见后,直接由市就业服务机构和财政局审批把关、手续齐全的及时处理由银行发放贷款。  


四是调整贷款金额,促进创业成功率。召开创业担保贷款联席会议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创业,最高额度为20万元,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的个人创业,可申请30万元以内额度,对个人申请促进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 


五是财政全额贴息,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对6类群体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予以免除,其他群体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的50%予以免除,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3年底,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支持力度,发挥政策红利,为更多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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