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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四举措支持早稻生产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一年之计在于春。宜春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全力支持2023年早稻生产,为稳定全年粮食生产起好步。


一是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藏粮于地”战略,2022年全市投入财政资金10.2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34万亩。为规范项目管理,制定《宜春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快项目建设,按施工合同及时拨付资金,确保2022年3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在3月底以前完成,保障早稻生产。


二是加大农业机械装备投入。拨付农机购置补贴。及时将提前下达全市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544万元,分配下达各县市区,兑付农机购置补贴,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建设育秧中心。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设育秧中心,按照项目规定建设内容的30%给予财政补贴资金。截至目前,建设育秧中心39个,补贴资金1282万元。


三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为提高早稻产量,市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93.2万元,对土样采集和化验费用按照每份100元进行补助,全市取土采样数9320份。


四是开展农业巨灾保险试点。为发挥和完善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业农村平稳发展。2023年我市启动农业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市财政统筹安排保费资金2067万元,将应急响应、暴雨、低温冻害、冰雹、旱灾、风灾、雪灾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作为保险灾害种类,覆盖水稻种植等与农业生产相关的行业领域,为农业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探索出一条新的资金渠道,稳定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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