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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盘活闲置资产,赋能高效发展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近日,宜春市财政局以“三比三争”活动为抓手,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宜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切实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一是明确盘活范围。结合年度资产盘点工作,将市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运转的国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及家具、非办公用设施设备、大型仪器、软件等全部纳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全覆盖”。


二是明确盘活方式。通过优化单位在用资产管理、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加强资产调剂、实施公物仓管理、开展资产出租、处置、探索资产集中运营管理等六种盘活方式落实落细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最大程度激发资产效能,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三是明确盘活流程。市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针对摸底梳理的待盘活资产,逐项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盘活方案,明确盘活目标、实施路径、工作流程、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等,并在5个月时间内按照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资产盘活意见并组织实施。


四是明确盘活要求。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审批程序,确保资产盘活合法合规、收入管理规范有序。资产出租、处置收入要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资产进行处置或者虚假交易,杜绝变相虚增财政收入。


下一步,宜春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资产盘活利用工作的监督指导,健全约束机制,充分挖掘闲置资产潜力,通过预算约束规范新增资产配置,确保资产盘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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