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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赣江新区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赣江新区困难群众保障标准。
据悉,赣江新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人每月91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580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1190元。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100元。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人每月730元。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20元,均达到每人每月10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80元,达到每人每月2000元;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220元,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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