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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小节点优化政府采购 大维度促进企业发展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今年以来,定南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查找优化营商环境节点,狠抓政府采购领域各项政策任务落实落细,切实为政府采购主体减负增效,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完善平台建设,着力保障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实现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互联互通,实行“预算编制-计划实施-合同订立-履约验收-资金支付”全周期闭环式在线监管,从源头上落实“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全额保障了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


二是优化采购方式,着力提升供应商的“获得感”。在公开公示环节,严格落实采购人在发布采购公告之前,至少提前30日向社会公开采购意向,方便供应商更早、更好的准备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实施环节,4月1日起,所有采购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标,鼓励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采取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评标。在合同签署环节,实行线上签订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发布中标公告后30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努力实现供应商零跑腿、零成本、零接触。


三是减免收取保证金,缓解供应商的资金压力。实行线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2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2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鼓励采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金,有效降低了供应商的投标成本、减少了资金滞留,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


四是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制度,简化投标证明文件。对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推行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制度,通过供应商书面承诺声明进行证明的事项,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明。供应商提供承诺不实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是实施金融创新,着力解决供应商的融资难题。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贷款政策,推行线上“政采贷”方式,积极与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合作,简化“政采贷”办理流程,压缩政采贷办理时间,降低政府采购贷款业务的相关利率,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提供便捷的融资服务。


六是执行支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通过多节点优化政府采购交易流程,激发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大幅度提高了企业对政府采购的满意度,持续优化了全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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