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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财政激发科技活力,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赣州市财政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有关要求,强化资金保障、突出精准发力,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和动能,为赣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一是突出政策导向引领。制定出台《赣州市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赋能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会同科技部门制定出台《赣州市“科创飞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赣州市“周末工程师人才驿站”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赣州市科研创新平台运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切实推进科技创新赋能相关政策落地生效。


二是突出资金精准投入。2021-2023年,累计安排9.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加快建设区域性科研创新中心。通过财政安排、市场化筹集等多种方式,筹集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建设和运行资金13亿元,填补了赣州市乃至江西省无国家级大院大所直属机构的空白。充分发挥基金撬动作用,直接出资3亿元设立基金总规模7亿元的青峰药谷(赣州)医药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医药企业进行科技研发。累计安排4400万元,支持稀土、富硒、数字经济等领域科研平台建设,累计安排4400万元支持市级“揭榜挂帅”制项目实施。


三是突出科技成果转化。2021-2023年,累计安排910万元,支持设立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科创飞地和周末工程师人才驿站,突破地域限制引进科技人才,有效增强科技人才力量。累计安排1.17亿元,引导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累计安排500万元,支持赣州科技大市场建设和运营,搭建一体化技术转移平台;累计安排4500万元,支持新能源、有色金属等方面重大高新技术成果或项目在赣州实现产业化。


四是突出效益跟踪问效。2022年以来连续两年将市科技局列入预算绩效管理重点推进部门,并对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实施财政重点评价,掌握科研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同时,持续跟踪问效,根据科研项目实施情况分批次拨付财政资金,如针对市级“揭榜挂帅”科研项目资助资金、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等,将项目实施评估情况作为后续拨付财政支持资金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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