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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新干县财政局对于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在日常工作中主要做到“专”、“公”、“细”、“查”,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资金归口纳入国库统一管理,资金实行封闭运行,做到“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与资金支出全程监管,管理全覆盖、无盲点,财政建立社保资金专户,专款专用,专户储存,纳入国库管理,保证封闭运行,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时由社保股根据民政部门所报资料经核实后,向国库股提出资金拨款申请经局领导签字后,方可拨付。
二是补贴标准公开化,规范资金发放 “公”开化管理。财政、民政对特困人口、优抚和“低保”对象资格核定透明公正,着力解决“低保”对象入保容易出保难。做到资金发放“五个公开”,向社会公开保障政策,对乡镇公开资金安排,对居民公开享受条件,在村组、社区张榜公开保障对象,向群众公开发放标准。
三是严格资金支出明细,做到精“细”化管理。财政按照专户管理规定,严明用途、标准、对象、资金使用进度、实际需要数额,进行拨付支用,每项专项资金明细清楚,对专户年末结余资金,如数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绝不挪作他用。
四是严 “查”违纪行为,做好事后监督工作。财政、民政定期对专项资金落实和兑现,现场“三步曲”检查督办。即,查银行对账单,看资金拨付方向是否正确;查发放花名册,看发放对象、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查“低保”对象受益,看资金是否足额发到享受对象手中。并对拨款单、花名册和对象实际领到金额,实行“三线对一线”核对,保证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对抚恤和社救类的自然减员隐瞒不报的,或以各种手段骗取社保资金、违犯财经纪律的,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李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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