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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多举措推动富硒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宜春市财政局围绕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富硒资源优势,立足财政职能,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富硒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一是优化扶持政策。进一步强化产业政策扶持,优化完善市本级6个文件,出台了《关于支持全域创建富硒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市的若干措施》,并整合市、县两级财政资金6000万元专项支持富硒产业发展。


二是强化产业支撑。创建富硒功能重点县。争取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50万元,支持丰城市、宜丰县和上高县创建富硒功能农业重点县。支持特色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宜丰、铜鼓富硒竹笋产业园,袁州富硒食品加工产业园,上高、丰城富硒禽蛋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建设,其中帮助宜丰县申报3.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对集中规划建设面积200亩以上,实际完成建设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年度综合产值5亿元以上的富硒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由市财政按照300万元/个进行一次性奖励。打造核心基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核心富硒产业基地,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富硒农产品基地面积239万亩,其中千亩以上基地 207个。做大做强企业。每年安排资金500万元,鼓励富硒企业开拓市场和给予贷款贴息,降低企业成本。截至目前,培育各类富硒经营主体449家,其中,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98家。


三是创建品牌体系。为不断提升富硒品牌影响力,积极打造“宜春宜品”富硒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市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构建“宜春宜品” +“企业品牌”的“1+N”品牌体系。全市通过“两品一标”认证富硒农产品502个,注册富硒农产品商标260个。


四是提升科研能力。支持技术研究。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聚焦富硒产业“卡脖子”工程,推动富硒产业关键技术创新突破、成果转化。支持平台建设。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富硒食品质检中心、富硒工程研究中心资质认定的,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100、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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