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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规范和加强玉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玉山县财政局响应上级关于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于2023年5月15日开展全县资产清查和盘活工作。
一是摸清家底,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透明化。以2022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的范围为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各单位按照 “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通过资产清查,全面、真实、完整地摸清部门单位资产的总量、结构、分布、使用状况,对清查结果进行分析研判,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改变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数量多但有效资产存量少、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的现状,切实解决账务不清、“超标准”配置资产等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盘活利用,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节约化。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做实资产清查结果运用后半篇文章。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中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资产纳入盘活范围,充分发挥资产效能,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
三是优化配置,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标准化。通过清查和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以存量调控增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将资产盘活成效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并要求单位根据采购预算填写《单位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控制数表》,通过预算约束推动资产盘活利用。(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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