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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赣州市财政局强化县级法院检察院经费保障,深入推进县级法检财物市级统管,不断夯实赣州市社会治理与国家安全之根基。
一是及时启动实施。第一时间成立改革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访谈、报表分析、联合会商等方式摸清情况。2021年7月印发实施《赣州市县级法院检察院财物市级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实施细则》,核定收支基数,厘清资产与债务,明确工作步骤,及时将19个县(市、区)38个县级法院检察院财物纳入了市级统一管理。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按照“确保改革后县区法院检察院总体经费保障水平不低于现有水平”要求,加强收入调度、盘活存量、调整支出结构,强化县级法检经费保障。按照统一的工资福利等标准,将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全部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单列法院、检察院专项经费,探索建立以案件量为主的支出标准体系,2022年安排县级法检资金7.29亿元,有力保障县级法检办公办案需要。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从根源上杜绝趋利执法现象发生。严格执行“支出预算法定”,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对县级法院检察院资产与债务实行台账管理,确保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物相符。强化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加强“三公”经费监管,规范预决算公开,有效推动法检部门依法、民主、精细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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