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索格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南大道2111号世茂APM写字楼3-5号楼C2-406室
“少年强则中国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安福县财政局立足职能职责,始终坚持为民办实事,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形成投入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幼有所助 兜牢基本保障“硬底线”
扎实做好孤儿救助经费保障,严格执行2023年最新标准: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每人每月1820元、1360元、1360元。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380元。2023年,筹措下达特殊困难儿童救助补助资金126.7万元。
幼有所托 提升照护服务“普惠度”
为推进托育事业发展,支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等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优化完善托育服务设施布局,满足学龄前儿童托育需求,2022年县财政局安排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150万元,用于支持提升县域内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与此同时,县财政对婴幼儿入托补贴补助按300元/人/月安排了配套资金。
幼有所护 织密儿童关爱“保护网”
立足协同共育,营造家、校、社协同的心理教育良好氛围。实施“安姐康哥”课代表党建引领工程,畅通“医教联动”的心理健康治疗绿色通道,建设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全面实施“1+1+1”素质教育工程。县民政局还通过采购第三方服务的方式,长期保持对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摸底评估、监测预防、社会保护等方面工作,切实提升未成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安福县财政将继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提供资金保障。
上一篇:金溪县:“四举措”财政推动全县
下一篇:九江市:加强财政保障 助力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