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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永新县财政局始终把保障民生作为首要任务,着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好财政的资金保障职能,落实各项民生实事工程的进展,坚决兜实兜牢民生底线。
一是提高各项救助标准水平。永新县财政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885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660元;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标准、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100元。同步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各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各类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
二是统筹安排使用各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永新县财政加强统筹协调,各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好兜底性民生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城乡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县级配套2660万元,争取上级困难群众补助资金11730.7万元,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及时发放各项救助补助资金。截止至2023年9月,及时足额拨付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资金共计11301.46万元,惠及22.28万人次,其中城乡低保资金发放9053.55万元,惠及20.07万人次;城乡特困护理、供养金发放1161.14万元,惠及1.09万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917.98万元,惠及1.03万人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资金发放34.07万元,惠及0.01万人次;临时救助资金发放134.72万元,惠及0.08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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