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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一个城市的公共交通,折射的是地方政府执政理念和执政水平。近年来,湖口县财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惠民利民为理念,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出行,多渠道筹措资金,科学统筹规划,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推动公共交通建设,实现群众“便其行”更“悦其行”。
一是大力支持县乡道路改造提升,推进全域公共交通发展。县财政以乡村振兴和“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契机,科学统筹规划,用活政策,扎实推进乡村道路建设和养护,不断畅通和完善交通路网。2023年,县财政投入5500万元用于道路提升工程,投入30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项目。
二是持续推行公共交通财政补贴政策。首先是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行城市公共交通补贴政策,对城区内中小学生实行半价优惠,对70岁及以上老人、退伍军人、残疾人实行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并自2020年开始又将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范围扩大到65岁及以上老人和优抚人员。同时,对开往火车站及工业园区公共交通路线实行亏损补贴,全年财政预算安排了232.57万元。其次是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镇村公交”、“建制村通客车”补贴政策,全年财政预算安排372.72万元。再是从2021年7月开始,每年财政安排180万元用于湖口至九江城际公共交通补贴,还惠于民。
三是不断加大公共交通配套设施的投入。为鼓励和支持公交公司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更替,县财政累计投入补贴资金530万元用于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的购置,并补贴30万元用于充电桩的建设,有力地保障了县城区域内53辆新能源电动公交车的正常运营。新能源电动公交车的推广,既为群众出行创造了舒适的乘车条件,又有力地推进了绿色出行、低碳排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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