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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坚持绿色发展新要求,助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宜春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新要求,全力助推长江经济带绿色大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支撑作用。

一是落实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制度。2020年长江十年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统筹安排长江流域禁捕退捕资金826万元专项用于市级渔业执法能力建设;致力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支持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争取2023年上级渔业增殖放流补助资金106万元,完成增殖放流1358万尾以上鱼苗,促进我市渔业种群资源恢复。

二是健全市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持续加大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2023年流域生态补偿纵向补助8019万元;严格执行《宜春市重点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清算2022年市内流域县市区间的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000万元,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是大力支持生态功能区发展。找准政策倾斜领域和资金支持方向,蓄力提升生态环保品质。今年以来,已拨付下达森林乡村、市级乡村森林公园市级创建奖补资金800万元;争取林业领域上级补助4.35亿元用于开展国土绿化、森林“四化”建设;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9447万元专项用于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四是聚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支持开展污水垃圾处理、入河排污口整治、水环境修复等工作,切实推进长江经济带污染防治、生态环保纵深发展。2023年,全市污染防治入库项目154个,实施库项目133个;“污染防治”科目累计支出7.06亿元,以上高、奉新、宜丰三县为例,三县共支出3.6亿元,占总支出的51%。资金投入的持续加大,不仅带动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老百姓提供了美好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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